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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18-10-10   来源:门头沟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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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门头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附件1)。

普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统计局、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社会调查队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和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社会调查队,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开展普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所属的单位配合做好普查登记、报送普查报表等工作。其中,区财政局负责协助落实普查所需的经费;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协调解决普查所需的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等方面的固定资产投资保障和信息化建设;区编办、区民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安全监管局等部门负责及时准确提供相关行政记录,共同参与单位普查和数据评估等工作;市规划国土委门头沟分局负责提供普查所需的最新规划信息及相关地图资料;区委宣传部、区广电新闻中心、区城市管理委、区城管局、区民防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普查宣传工作;中关村门头沟园区参照街镇模式组建机构做好园区的普查工作;京煤集团、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协助做好相关单位的普查工作。区政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做好普查工作。

附件:1.门头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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