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区政府
实施日期:2020-08-14
成文日期:2020-08-07
发文字号:门政发〔2020〕38号
废止日期:
发布日期:2020-08-07
文件有效性:有效
日期:2020-08-07 15:26 来源: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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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政发〔2020〕38号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关于门头沟区部分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
为保证门头沟区部分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0年8月14日起,234国道南辛房路口至王平路口段、南赵路、天门山路、瓜草地路、南辛房村中街、焦岭路、赵家台路、妙峰山路、南樱路、禅涧路、玫瑰园路、南东路、上苇甸路、果园环路、上果路、炭厂大街、上苇甸环路、大禅路、大琅路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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