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门政发〔2020〕38号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门头沟区部分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
一、通告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保证门头沟区部分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门头沟区政府于2020年8月7日印发了《关于门头沟区部分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
二、禁行车辆的类型是什么?
摩托车。
三、哪些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
234国道南辛房路口至王平路口段、妙峰山路、上苇甸路及其周边的南赵路、天门山路、瓜草地路、南辛房村中街、焦岭路、赵家台路、南樱路、禅涧路、玫瑰园路、南东路、果园环路、上果路、炭厂大街、上苇甸环路、大禅路、大琅路。
四、摩托车进入禁行区域道路如何处罚?
对于摩托车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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