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区商务局
实施日期:2021-02-18
成文日期:2021-02-18
发文字号:无
废止日期:
发布日期:2021-02-18
文件有效性:有效
政策解读:关于《门头沟区落实北京市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两区”)的工作部署,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两区”,门头沟区制定《门头沟区落实北京市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方案》,并经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由区“两区”领导小组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门头沟区推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
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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