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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日期:2024-01-31 09:00 来源:门头沟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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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全程办事代理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受理和答复等工作。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体育行政执法、执法监督等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组织体育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体育产业的发展规划;指导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依法监管体育市场和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群众体育科

拟订本区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或协助组织全市性群众体育比赛的参赛工作;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社区体育、农村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发展;发展群众体育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对群众体育相关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等级运动员审批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负责管理全区体育竞赛活动;负责制定年度区体育竞赛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协调、监督体育竞赛活动承办单位工作;负责全区体育竞赛项目裁判员的管理、考核、审批及资格认定、注册登记备案、选派等工作;负责承接区体育局或区体育局以门头沟区名义申办成功的体育竞赛活动具体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行业管理工作,培训、考核、评审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质测试员等社会体育骨干。

(三)竞技体育科

负责竞技体育训练、科研的监督指导;指导和推动区业余体育训练工作;拟订本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统筹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发展;组织指导重大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拟订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推动体育运动学校和业余体校的建设及相关训练工作,培养和输送优秀竞技体育人才;指导协调青少年体育比赛工作。

(四)门头沟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门头沟区体育场馆的管理和运营,维护体育场馆设施器材。对场馆的经营管理,采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办法,并承办公益性的全民健身活动和各种社会体育活动,保障运动学校和业余体校正常训练。

 (五)北京市门头沟区体育运动学校

主要职责:制定实施教育教学、竞体训练目标任务、计划和内容;培养竞技体育人才,提高全区竞技体育水平;为优秀运动队培养和输送后备体育人才。

 (六)北京市门头沟区业余体校

主要职责:构建业余训练网络,选拔、培养和输送体育后备人才;对本区少年儿童进行业余竞技训练,向区运动学校和优秀运动队输送运动员。

 (七)北京市门头沟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起草我区年度各项社会体育活动方案;负责承办我区各项大型品牌赛事工作,负责我区参加北京市体育大会的各项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质测试员等社会体育骨干登记备案;负责推广群众体育项目和健身气功工作,开展全民健身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区体育总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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