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决策部署,根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防控责任,做好防控工作,现将我市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群体性聚餐管控工作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涉及到的单位、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管控的通知(京市监发〔2020〕5号)
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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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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