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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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69839473和邮箱地址:add-tt@163.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和区相关部门的指示下,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间本镇开展了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5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政府网站、信息查询系统、公开栏三种查询形式。截至2009年底,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我们把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的并需公众广泛知晓、参与的重要信息,进行目录编制,通过政府网站、信息查询和政府公开栏进行公开,在此项公开过程中不仅受到群众赞扬,而且还收到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镇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包括村(居)干部工作职责,占总体的比例为2.5%;法规文件类信息8条,包括龙泉镇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经济组织财务“账、款双托管”、集体资产、投资项目、干部教育培训、机关工作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业务动态类信息31条,包括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应对甲型(H1N1)流感工作等业务动态,占总体的比例为77.5%

联系实际,本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第九条和第十二条规定公开内容,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和电话咨询,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政府信息,特别是在六环路施工现场附近居住的居民受噪音干扰、棚户区改造等重大工程过程中,及时向政府信息申请人提供市、区、镇政策、规定,使群众明白了政策和相关规定,自觉按规定办事,有效的化解了矛盾,推进了“两项工程”顺利进行。

(二)公开形式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镇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有以下方面:

一是在全程办大厅触摸式信息查询系统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方便办事群众随地查询;二是在政府院内公开栏内公布所有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方便来镇办事群众查询;三是在政府网站公开主动公开信息,便于所属单位和有电脑家庭查询政府信息。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问题。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存在进度不平衡的问题,有的科室进展相对缓慢;二是对一些需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在界线上把握上还不够准确,有待进一步探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四是培训制度不完善。

2、整改措施。

根据本镇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有效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度;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掌握政策,严格按照政策公开政府信息;继续深入到村(居)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40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40

          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 

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