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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土地储备事务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02-09 10:39 来源: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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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项目支出表

5.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6.财拨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1.三公经费支出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1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土地储备事务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本部门共设1个内设机构,下设0个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土地储备资源的调查、统计和分析,承担土地开发整理和土地开发复垦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门头沟区土地储备事务中心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19人,实际12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推进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施工进程,保障项目按时入市。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38,037.39万元,比2022年142,835.76万元减少104,798.37万元,下降73.4%。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8,037.39万元,比2022年142,835.76万元减少104,798.37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00万元,比2022年0.00万元增加0.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319.6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0.8%,比2022年355.11万元减少35.49万元,下降10%。

(二)项目支出预算37,717.77万元,比2022年142,480.65万元减少104,762.88万元,下降73.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门头沟潭柘寺镇中心区(E、F)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款减少及门头沟区石龙高新技术产业用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款减少。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经费。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门头沟区土地储备事务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0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3万元,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0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00万元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无;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0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04万元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2023年公务接待费无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00万元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1.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8万元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无变动。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土地储备事务中心部门政府购买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土地储备事务中心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土地储备事务中心部门0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土地储备事务中心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4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7,717.77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门头沟潭柘寺镇中心区(E、F)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25,000.00万元:用于安排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推进项目施工进度款。

(六)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固定资产总额52.55万元,其中:房屋面积0平方米,0.00万元;汽车1辆,2.65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0.0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协议、招标、拍卖。

第二部分2023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土地储备事务中心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2023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土地储备事务中心部门预算报表

2023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土地储备事务中心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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