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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公开

门头沟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指南

日期:2026-03-16 15:09 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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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指南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通办范围

全区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网上申请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否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网上送达

法定时限

简易程序30日,普通程序6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六十二的规定,包含节假日)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

特别程序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二条,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特别程序种类

延长审批

特别程序种类(非延长审批)

无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办理结果名称

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调解书

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条件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本法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本机关的管辖范围;
  (七)行政复议机关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且人民法院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上述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审查期限内决定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还应当在不予受理决定中告知申请人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期限届满,行政复议机关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审查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受理。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增产路7-4号行政复议办案大厅
网上申请地址:司法部行政复议服务平台(网址https://xzfy.moj.gov.cn)及“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

邮寄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增产路46号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

邮编:102300

受理地点

北京市门头沟区增产路7-4号行政复议办案大厅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样本

网上提供word版本,自行下载 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

现场提供纸质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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