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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日期:2024-01-31 09:00 来源: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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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部

负责本单位政务工作,以及日常运转,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承担文电、会务、机要、督查、议案建议提案办理、保密、安全、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信息、党务政务公开、综合考评工作。承担涉及本单位的“12345”等各类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统一答复工作。负责本单位党建、纪检、统战、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二)财务部

贯彻执行财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决算工作,根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分析。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本单位日常经费的支出。负责棚改、土储、财政及其他项目征收补偿资金、周转费的发放。负责测绘评估、征收、拆除、安置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费的支付。负责部门经费、征收项目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报送工作。配合做好各项经费的审计工作。

(三)法务部

负责配合区房屋征收办及有关部门,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等相关事务的公布,公示、宣传、讲解工作。负责制订项目征收宣传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法律事务咨询。负责依法确定项目征收所需的测绘、评估、征收、拆除、安置等中介服务机构,并负责管理与中介服务机构签订合同。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及相关征收补偿安置事宜的调解工作。协调处理强制执行相关法律事务。负责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投诉等的接待和信访件处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重点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台账管理、调解处理、安全维稳等工作。

(四)征收拆除部

负责区征收补偿安置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方案的草拟工作。负责拟订项目征收,房屋腾退、拆除工作方案。负责项目征收手续申办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征收补偿资金和中介机构服务费的测算,申请工作。负责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房屋测绘、评估、拆迁和拆除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征收、拆除项目的组织实施、现场管理、安全工作。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项目拆除工作验收与拆除工地移交工作。负责征收、拆除工作的信息编写、业务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社会风险评估的前期准备工作。承担司法强执前期准备工作。

(五)安置管理部

负责安置房源及周转房源的筹集,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安置房地块、征收项目选房安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房小区社区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征收补偿安置档案的规范性审核。负责征收和安置档案的收集、整理、借阅、归档、保管和移交等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拆迁、拆除、安置、回购及财务重要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并建立专业数据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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