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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日期:2024-01-31 09:00 来源:门头沟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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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增产路46号(同通信地址)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办公电话:010-69842353

传真:010-69842353

电子邮箱:sfbgs@bjmtg.gov.cn

邮政编码:102300

网址:http://www.bjmtg.gov.cn/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来电、来访、信件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受理部门: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9842353

【监督投诉】

1.纪检投诉

投诉方式:来电、来访、信件

受理部门:政工科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联系电话:010-69843347

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增产路46号

邮政编码:102300

电子邮箱:mtgsfjzgk@163.com

程序标准:

 (1)了解投诉人相关情况及被投诉人相关情况。

 (2)调查投诉事项的真实性和具体情况。

 (3)根据规定对投诉情况进行处理。

 (4)答复投诉人。

二、行业管理

1、律师

投诉方式:来电、来访、信件

受理部门:法律服务监督管理科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联系电话:010-69827136

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增产路46号

邮政编码:102300

电子邮箱:bjmtgglk@163.com

程序标准:

1)受理、立案,要求投诉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

2)调查,要求全面、公正、客观,必要时可以进行检查,调查过程中要求当事人如实陈述,提交相关证据,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答辩。

3)告知和听证,拟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案件调查部门应当详细告知被调查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拟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被调查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要求听证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4)作出决定,根据案件调查结果,作出给予行政处罚或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5)送达和执行

6)监督和考核

2、公证

投诉方式:来电、来访、信件

受理部门:法律服务监督管理科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联系电话:010-69827136

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增产路46号

邮政编码:102300

电子邮箱:bjmtgglk@163.com

程序标准:

1)受理,投诉人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投诉内容应尽可能具体、明确,并附上相应的证据材料。专人负责受理投诉工作,并认真做好接待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投诉人姓名、性别、年龄、联系地址(住址或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接待时间、投诉事由、涉及人员。

2)调查,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

3)公示,应当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开,如因投诉事项复杂,在规定日期内不能处理完毕的,应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延长答复时间,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投诉方式:来电、来访、信件

受理部门:法律服务监督管理科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联系电话:010-69827136

通讯地址:门头沟区增产路大街46号

邮政编码:102300

电子邮箱:bjmtgglk@163.com

程序标准:收到举报投诉后,展开调查。

1)了解投诉人相关情况及被投诉人相关情况。

2)调查投诉事项的真实性和具体情况。

3)找相关人员了解事情经过。

4)出具答复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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