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农委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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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区农委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
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
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取得了
一定的成绩。
一、2012  年基本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加强领导,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
式,不走过场,我委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
政府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
机制。成立了由区农委主任任组长、主管主任任副组长的政
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做到专人负责。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政务
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
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 ) 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 , 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一是
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
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
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
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
工作。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
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
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
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
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
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 ) 运用载体 , 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
持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
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
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依托政府网站,
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开设了政务信息、政务
公开等专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大了力度,
强化了主动公开意识,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办
事公开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农民关注的热
点、政策、焦点内容予以公开。
2012 年,我委主动公开了 23 条信息,其中新增行政规范
性文件数 12 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 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
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 、 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委 2012 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
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
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
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为此,2012
年我委将认真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
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
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
行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督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
深入了解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加大对政务公开办事公开
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
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办
事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
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
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
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
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让干
部群众参与和知晓,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
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
不做表面文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四)转变机关作风,解决信息公开形式化问题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根源就在于政
府部门及领导的“阳光意识”和“服务意识”淡薄。转变机
关作风,转变思想观念,树立“阳光意识”、 “服务意识”,
做到必须要以法律为依据,以制度为约束,以公众需要为目
标,以绩效考核为评价,以责任追究为制约。只有这样,才
能切实解决信息不公开、公开不到位、到位走形式等各种行
为。
         门头沟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2年度说明与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