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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信访办公室

索 引 号:11J012/ZK-2023-000016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信访办公室

信息名称:畅通信访渠道 倾听百姓呼声——门头沟区信访办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5-22 13:52

发布日期:2023-05-22 13:52

畅通信访渠道 倾听百姓呼声——门头沟区信访办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

为深入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更好地畅通信访渠道,多方位倾听百姓呼声,进一步增强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5月19日上午,门头沟区信访办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单位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条例》单行本、宣传折页等形式,向来往群众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同时对群众关心的信访程序、信访事项受理等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全方位、多角度解读《条例》,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有序、文明信访。

活动中,一位老大爷为房屋拆迁安置的问题前来咨询,门头沟区信访办党组书记刘振杰和主任王国彪认真听取了诉求后,现场与律师一起,释法说理,耐心细致地进行解答,老大爷对咨询结果深表感谢。

此次活动共发放《条例》宣传资料500余份,宣传纪念品3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问题咨询20余人次。

下一步,门头沟区将继续把学《条例》、用《条例》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创建“信访工作示范区”结合起来,与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化解信访积案常态化结合起来,有力推动全区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施生态立区、文化兴区、科技强区战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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