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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社会工委
/bjmtg/zwxx/qwshgw/jgzz/index.shtml
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全市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出加强本区社会建设的意见建议。

2.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社会建设总体规划、改革方案和宏观政策,贯彻落实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志愿者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3.组织拟订本区社会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4.统筹推进本区社区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社区自治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综合协调社区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综合协调区政府各职能部门与街道的关系,督促检查街道办事处工作落实情况。

5.宏观指导本区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和发展工作。

6.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的社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7.按照《门头沟区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要求,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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