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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社会工委
/bjmtg/zwxx/qwshgw/nsjg/index.shtml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议、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公开、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安全保密、保卫、财务、统计、资产管理、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综合研究和统筹协调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负责社会建设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

办公电话: 69844023

传真电话:69844023

(二)党建工作科

拟订本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加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社区、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等社会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各镇、街道办事处社会工作党组织和“枢纽型”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党组织相关工作;按照分工,管理部分“枢纽型”社会组织和部分较大规模新经济组织的党组织;负责社会领域党建工作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指导协调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拟订本区社会组织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建议;统筹协调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指导“枢纽型”社会组织相关工作;统筹协调社会组织设立审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社会组织考核评价工作;拟订社会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建议,协调推进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的政策措施。

办公电话:69823514

(三)社区工作科

拟订本区社区建设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强社区建设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统筹协调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负责社区自治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统筹协调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组织各有关部门制定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方面的相关配套政策;总结推广社区建设的先进典型经验;指导全区性社区重要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规范;综合协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拟订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强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建议,拟订并参与实施相关工作预案;研究提出志愿者工作的总体方案和重要政策建议,开展志愿者管理、运行、队伍、项目、保障等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志愿者工作的突出问题;督促检查各部门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电话: 69823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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