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群众可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内的“房屋管理-房屋租赁服务”标签页通过企业名称查询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住房租赁企业的备案信息,也可通过扫描企业公示的备案证书上的二维码查询企业备案状态及从业人员信息。
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在经营场所、网络服务端醒目位置如实公示营业执照、备案证书、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事项和标准、办公地址、从业人员信息、投诉受理电话、合同示范文本等内容。对提供的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应当分别明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分支机构还应当公示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备案证书、办公地址和投诉受理电话。租赁企业还应当公示收取租金的银行账户、押金托管银行账户和租金监管银行账户。租赁企业经营分散式租赁住房的,应当在经营的出租房屋内或网络服务端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事项和标准、办公地址、服务管家及联系方式、投诉受理电话、房屋使用安全提示等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通过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网上申请办理初始备案、变更备案、注销备案,按照平台指引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备案申请,备案完成后通过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备案证书。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可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内的“房屋管理-房屋租赁服务”标签页访问。
为确保缴存人及时了解“直付房租”公积金划转情况,公积金中心提供动账主动提醒与多渠道查询服务。(一)缴存人可关注“北京公积金”公众号。公积金中心将在“直付房租”资金划转当日,向缴存人推送相关支付信息。(二)缴存人可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京通、“北京公积金”APP、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及柜台渠道,查询公积金账户资金变动情况。试点单位具体到账时间以企业收款银行入账时间为准。
(一)如已办理其他类型公积金租房提取,事项尚未到期且还有提取额度的缴存人,可以申请办理“直付房租”业务。在通过“北京公积金”APP申请“直付房租”事项的同时,原提取事项将自动终止;或至公积金中心柜台将原事项终止后,再申请办理“直付房租”业务。(二)再次申请的时间间隔应不小于最近一次支付对应的提取周期。例如上次租房提取是按月支付,再次申请应在最近一次支付后的次月;上次租房提取是按季支付,再次申请应在最近一次支付的3个月之后。
“直付房租”业务支持全流程线上办理。缴存人与住房出租机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住房出租机构完成合同备案。缴存人在合同备案有效期内,起租日(含)之前,登录住房出租机构平台,在首次支付时,选择“直付房租”,授权住房出租机构采集推送相关信息至公积金中心,并通过“北京公积金”APP线上完成“直付房租”申请。公积金中心根据缴存人申请,判断缴存人是否满足“直付房租”情形,校验通过的,生成“直付房租”提取事项。在提取事项生效期间,按月将缴存人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付给住房出租机构。
差额部分由缴存人与试点单位自行协商支付。例如:【按月划转差额部分如何支付】缴存人C于2025年7月20日就“租住商品住房”办理“直付房租”业务,租期2025年7月25日-2026年7月24日,租金支付周期为按月支付,租金账单公积金划转日为24日(以公积金中心与试点单位约定为准),月租金6000元,公积金月缴存额5000元,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5000元。2025年7月24日,公积金中心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10元的前提下,向试点单位划转4990元(5000-10=4990),不足部分1010元(6000-4990=1010),由缴存人与试点单位自行协商支付。
(一)按月提取的。1.对于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采取月租金和公积金月缴存额(以公积金中心资金划转当日,缴存人月缴存额为准)双限规则:若月租金>月缴存额,按月缴存额提取;若月缴存额>月租金,按月租金提取。其中,对于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可按照月租金提取,不再采用双限规则。2.对于租住保租房提取、租住公租房提取的,可按照月租金提取。(二)按季提取的。1.对于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采取季度租金和公积金三个月缴存额(以公积金中心资金划转当日,缴存人月缴存额*3为准)双限规则:若季度租金>三个月缴存额,按三个月缴存额提取;若三个月缴存额>季度租金,按季度租金提取。其中,对于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可按...
目前,共有4类租房提取类型可以申请“直付房租”业务:一是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二是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三是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租房”)提取;四是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提取。
“直付房租”业务,通过联通住房出租机构平台,实现缴存人租房、公积金提取,“一次申请,按月支付,自动到账,一站办结”,主要有三方面亮点。一是减要件,“零材料”提申请。公积金中心通过与试点住房出租机构数据互联,自动获取房屋租赁信息,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无需提供租房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即可“零材料”申请。二是优流程,“一站式”办业务。通过试点住房出租机构平台端发起,页面自动交互跳转,缴存人即可完成签订合同、租赁备案、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一站办理。三是简操作,“自动付”交租金。在提取事项生效期间,无需缴存人逐月发起申请,公积金中心在每月租金账单应付日前一日,将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到试点住房出租机构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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