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京办字[2009]28号),设立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区国资委)。区国资委是区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区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区国资委党委履行区委规定的职责。
机构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
办公电话:010-6985423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30;
传真:010-69854234
网 址:http://www.bjmtg.gov.cn/
电子邮件:mtggzw@bjmtg.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
邮政编码:102300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电话咨询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8:00
受理部门: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9854234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现场、电话
受理部门:办公室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30;
联系电话:010-69854234
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
邮政编码:102300
电子邮件:mtggzw@bjmtg.gov.cn
程序标准:1、根据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2、对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监督举报事项,移送本机关有关部门办理; 3、采取实地督办、电话督办、汇报督办等方式进行跟踪督查督办。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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