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京市门头沟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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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结合本单位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全文包括2018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及2019年工作重点,以及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含不予公开、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门头沟区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邮编:102300,联系电话: 010-69826536,010-69828505,电子邮箱:zfxxgk@bjmtg.gov.cn)。

2018年门头沟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参与互动,优化平台机制,提升公开实效,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完善制度建设,夯实基础工作

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经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印发了《北京市门头沟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政府重点工作、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提升政务服务、制度机制建设、平台建设六个部分提出二十四项工作要点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绩效考核,占百分制4分。深化公开内容常态化监管,严格按照更新时限,加大政府网站测评监管力度,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每月对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情况进行测评,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对未按要求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单位,通过下发《整改通知单》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尽快整改落实,形成了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提质增效的良好局面。

加强清单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门头沟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区级、镇街级)》要求的公开时限和公开形式做好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及清单动态更新,加强日常监管编制完成政务公开全清单工作。在区政府网站建立“权责清单”专题栏目,主动公开涉及全区各部门的权力和责任事项,年内对权责清单进行了2次动态调整,取消行政职权事项目录17项、新增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0项、承接行政职权事项目录5项、变更行政职权事项基本要素目录22项。并将动态调整后的《门头沟区权力清单》、《门头沟区属部门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和《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部门行政职权运行通用责任清单》及时在“权责清单”专题栏目中对外公开。

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2018年全区及各单位开展全区依法行政培训班、政府信息公开新系统上线专题培训班、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培训班、政务开放日动员部署会、政务公开全清单编制培训会、依申请公开部门协调会等各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会议38次,接受培训1082人次。并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全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通过教育培训,较好地提升了全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强化政策公开,积极解读回应

加强政策文件公开,在区政府网站单独设立政策文件公开专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依法需要保密的文件外均在区政府网站政策文件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开,2018年公开区政府政策文件43件。全面清理失效文件,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以宣布失效的国务院、市政府文件为依据、不符合“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528件区政府文件宣布失效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为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2018年对基层单位政府公报接收地址进行了全面核实更新,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发布质量和时效,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向区人大、区政协、各政府部门、各街道、社区以及各级各类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移送政府公报两期共300册,并同步在区政府网站公开电子版,满足基层群众查阅需求。

积极落实政策解读的各项要求,强化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宣传,印发《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强化对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公开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区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能够及时得到公开和解读。全年区政府网站对《门头沟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开办效率的工作方案》等12个政策文件作出了相应解读。10月15日我区举办门头沟区精准服务“高精尖”企业系列成果发布会,石龙工委相关负责人围绕精准服务“高精尖”企业的“精准服务、精准监测、精准评价”发布并解读了《门头沟区“高精尖”企业系列成果及工作举措》、《高精尖企业精准评价的指标体系》,着力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舆情回应工作取得新成效。门头沟区以化解群众矛盾、解决群众实际生活问题为主旨,建立“舆情通报、事中处置、信息反馈”的民生舆情回应机制,协调处理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物业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等多起民生问题。2018年通报舆情办复率达85%;围绕门头沟区创建文明城区工作,通过官方政务新媒体设立“曝光台”栏目并开放网民留言渠道,做到对网民投诉建议的“全下载、全整理、全通报”。截至目前,共收集上报网民针对民生领域的问题留言180余条,拓展了民意搜集新渠道。

(三)推进决策公开,扩大公众参与

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定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门政发〔2018〕12号),对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2018年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2019年为民办实事建议征集公告》、《<门头沟新城21街区MC00-0021-6024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向社会公示的公告》等民意征集9期,广泛征求社会意见。针对群众对《2019年为民办实事建议征集公告》、《<门头沟新城21街区MC00-0021-6024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向社会公示的公告》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了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并予以说明。

持续推进会议开放制度。依据《门头沟区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流程(试行)》,2018年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门头沟区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关于门头沟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门头沟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门头沟区生活性服务业配置规划》《门头沟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等议题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有关人士列席会议、征求意见并在区电视台、京西时报进行报导,逐步将区政府常务会议开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推进政务开放日活动。制定了《门头沟区2018年“文明创建、你我同行”政务开放日工作方案》,举办四场政务开放日系列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走进区税务局、区石龙管委、区交通支队、城子街道办事处等行政机关,了解政府工作,组织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群众开展座谈交流,听取群众需求和意见建议。通过邀请群众参观和倾听群众意见建议,零距离、面对面沟通互动,全方位介绍和展现政府机关的主要职能、制度规范及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等,促进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打造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加强平台建设,畅通公开渠道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深入开展“一区一网”集约化建设,区属各单位不再单独开设政府网站,2018年52家区政府部门网站永久下线,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正式上线运行。通过搭建门头沟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务宣传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发布机制、提升了解读回应、整合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通过运用内容管理、智能搜索、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主流技术,实现对现有及未来建设相关应用系统的有效集成。

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京西门头沟”、“门城通”APP等新媒体矩阵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开设“创城进行时”“改革开放40年”“美丽乡村”“精准帮扶”“我们的节日”等多个新媒体话题,策划推出数十篇精品文章。2018年“两微一端”总阅读量达1053万,其中微信阅读量101万,今日头条微博阅读量52万,微博阅读量900万,阅读总量较之2017年增长84%。

优化政府热线电话平台建设。整合政府热线服务资源建成61696156服务专线,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实现一号受理、分类处置、限时办结、统一转办、严格监督、及时回复的政府热线服务闭环。建立追踪回访和通报制度,以绩效考评促办结率、反馈率、解决率提升,逐步形成了“统一号码、统一咨询、统一转办、统一监督”的服务模式。通过调整补充《门头沟区群众诉求办理协调督办工作机制》有效推进群众诉求办理工作,“三率两度”考核成绩较去年相比有所提升。2018年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61696156共受理各类求助事项87958件。其中,诉求类事项49947件,占56.78%,累计办结案件48355件。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抽访案件2851件,按期办结率100.00%、反馈率93.72%、解决率67.38%、满意度70.61%、契合度98.88%。

二、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全面推进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点工程、收费标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信息公开。2018年共公开行政许可12件,行政处罚6件,重点工程任务1条,收费标准6条,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中标、更正等各类型公告共计241 条,其中招标公告110条,中标公告98条,更正公告19条,停止公告14条,所有项目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严格落实《预算法》和《门头沟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公开内容全面细化,主要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情况,决算支出功能科目细化至“项”级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细化至“款”级科目,全面公开对镇街分地区、分项目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进行原因说明,并细化至因公出国(境)组团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

扩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对全年全区完成政府采购预算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财政投资评审情况及政府举借债务等进行说明。除法定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公开本部门预算。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在门头沟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bjmtg.gov.cn/mtgzfcg/),对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以及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结果进行公开,不断强化相关当事人的责任意识,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制定并公开门头沟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加大棚改和住房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对门头沟新城14街区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何各庄地区3751-C地块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三家店粮库棚改定向安置房项目进行主动公开。对西山梧桐共有产权项目申请、摇号、公示等结果全面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及时更新公开区保障性住房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变更等信息61项,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公开46条,做到透明化管理。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执法信息公开。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事项目录制度和年度抽查计划,推动开展联合抽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的目标,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质监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委等执法单位在门户网站统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并将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通过网站进行了公示。

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工作,按月度公开区属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按季度公开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变动情况;按年度公开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兑现情况和业绩考核工作及国有企业党员发展情况;公开区属企业调整重组方案及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并公开《门头沟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门头沟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加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安全生产快报、危险化学品目录等事项公开力度。重点做好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重点工作信息发布。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公开长效机制,2018年公开执法检查657件、行政处罚67件,行政许可21件、事故快报3、事故调查4件。

推进旅游监管、培训和宣传公开力度。加大旅游执法力度,组建区旅游联合执法督察组,采取多种培训形式,举办各类宣传活动。完成乡村旅游新业态和星级民俗旅游户授牌、乡村旅游评定、3A级景区复核迎检等工作并在网站公示。实现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在我区备案登记网上办理,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让旅游企业实现“零跑腿”。

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制定公开《关于门头沟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开办效率工作方案》,先后出台“门创30条”“高精尖19条”产业政策。加快推进创新发展,以首创精神首善标准推动营商环境改善,对标北京市“区域聚焦、产业聚焦、项目聚焦”的要求,做精、做透特色“高精尖”产业。制定《基于波士顿矩阵模型的企业监测服务方法》,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监测服务,为进一步开展一对一服务提供支撑。及时发布解读《门头沟区“高精尖”企业系列成果及工作举措》、《高精尖企业精准评价的指标体系》等相关政策。

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制定并公开《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2018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关于门头沟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的通知》、《关于门头沟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夹,并第一时间对相关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2018年通过首都之窗更新工作动态48条;区政府网站公开公共设施(学校、幼儿园)信息66条;门头沟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教育新闻700余条。

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公开《门头沟区卫生计生委行政许可职权清单》。全面推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和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制度建设,定期公开卫生行政许可情况、双随机检查结果、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末梢水水质状况等。及时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发布《2018年门头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情况》、《北京市门头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按要求公示设置医疗机构审批情况、《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注册信息、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每季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等信息。广泛传播健康知识,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传播资源库,发布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六期,为门城地区102个村居定期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重新对区级健康科普专家进行梳理,组织开展300余场健康大课堂活动。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做好村级、镇级、区级三公示工作。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根据行政许可结果公开时限的要求,将经营许可企业、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许可和GSP证书、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5大重点领域在网站公开。根据行政处罚结果公开时限的要求,公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政处罚案件、生产销售假药的行政处罚案件、生产销售劣药的行政处罚案件、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的行政处罚案件等4项政务信息。

推进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公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包括受救助对象姓名、所在镇街、家庭人口、保障金额等基本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信息,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等基本信息(本年度无灾情情况)。落实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加强慈善信息公开。建设门头沟区慈善信息平台、政务微博和公众号,定向发布,精准推送。在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信息平台公示社会组织信息。

推进文化体育信息公开。加强公共文化、文物信息公开,重点推进门头沟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国家级、市级、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重点文物修缮项目招投标公告;周末场演出信息;大型文化演出活动相关信息如永定河文化节、惠民文化消费季相关活动情况、博物馆展览展出信息等,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满足群众的需要。加强公共文化体育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加大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宣传力度。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持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31件。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5件,备案9项。行政审批受理办结率100%。通过网站公开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等年度任务方案。实施“双随机”监管119家次,抽查情况已按照要求在区环保局网站上全部公开。通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栏目,及时将处罚信息进行公布。设立“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专栏,及时将强化督查督办问题清单和查处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及时公开空气质量日均值和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

推进城市环境整治提升信息公开。制定并公开《北京市门头沟区进一步聚焦攻坚加快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门头沟区城市夜景照明管理实施意见》、《区河长办公室关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河长制湖长制巡查制度的通知》、《区城市管理委关于门头沟区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规范管理工作方案》、《区城市管理委关于门头沟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加大2018年北京市百万亩造林工程、绿色廊道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和“三位一体”城市景观提升等重点工程信息公开。2018年百万亩造林工程政务公开信息共计48条,其中招投标公示类信息34条,工程推进类信息14条。绿色廊道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政务公开信息共计5条,其中招投标公示类信息1条,绿色廊道工程进度信息4条。“三位一体”城市景观提升工程政务公开信息共计3条。

三、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1499条。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2条,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条。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3135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110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352条;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54条;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14条;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28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808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7条;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23条;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358条;区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1381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2期共52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3364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44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5426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2606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9件。其中区政府受理104件,区住建委93件,永定镇29件,龙泉镇18件,区发改委13件,其他单位32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腾退补偿及规划国土立项等项目手续内容。

从申请的方式来看,当面申请154件,占总数的53.3%;网络申请22件,占总数的7.6%;信函申请113件,占总数的39.1%。

(二)答复情况

本单位289件申请已到答复期的190件全部按期答复,其余未到答复期的按照《条例》时限规定在2019年答复。

已答复的190项申请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3项,占总数的6.8%

“同意公开”66项,占总数的34.7%

“同意部分公开”7项,占总数的3.7%

不同意公开”16项,占总数的8.4%:其中,涉及个人隐私2项;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2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项;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8项,占总数的4.2%

“申请信息不存在” 71项,占总数的37.4%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9项,占总数的4.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综2017569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本市已停止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2018年本单位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规定,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共计0元。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举报情况

全区2018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数量5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4件,尚未审结1件。全区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8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5件,被依法纠错3件。

六、2019年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网站集约化为契机,推行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动态管理,继续优化重点领域模块功能、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指导全区各公开机构对清单涉及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定期梳理总结依申请公开存在的共性问题,编制典型案例汇编,加强对基层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指导,深化会商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三是进一步夯实基础性工作。持续推进落实会议开放、政府开放日、重大决策预公开等制度,并进一步加强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日常工作指导。

四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要求政策牵头起草单位做好政策解读,并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提高政策解读的数字化、可视化水平,不断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149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135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110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352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54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14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28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808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7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23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358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1381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3894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52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336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44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426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606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4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4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35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89

           1.当面申请数

154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2

           4.信函申请数

113

 (二)申请办结数

190

           1.按时办结数

158

           2.延期办结数

32

 (三)申请答复数

19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3

           2.同意公开答复数

66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7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6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2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8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9

四、行政复议数量

5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1

五、行政诉讼数量

8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

  (二)被依法纠错数

3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28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9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1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0

           2.兼职人员数

10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8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