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智能问答 长者版 移动版

现就您所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关于调整我市民用供热价格和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京价(商)字[2001]372号)规定,对供热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不含4米)部分对应的供热面积和简易房屋、工棚及冬季施工特殊用热的加倍收费。供热单层建筑高度是指单层建筑物或多层建筑物中的某一层,装修前地板到天花板之间的高度。感谢您对本市价格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分享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