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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述描述无法进行判定,应根据该产品结构组成、预期用途、产品名称等对产品进行综合判定该产品是否为医疗器械。如仍无法判定,可参照《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分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食药监械监〔2018〕25号)申请分类界定。感谢您致信我局,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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