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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原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数据库管理落实任职资格限制的通知》有关要求,针对经营异常满3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的企业,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施任职资格限制,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相关人员已经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部门限制其任职企业办理相关登记业务,但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与其他变更登记一并办理及注销登记除外。
具体问题建议您详询该企业所属登记机关,您可拨打11616611咨询或登录网站http://scjgj.beijing.gov.cn点击“办事服务-便民服务-登记注册-告知单”模块,通过“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告知单查询办事指南及所属登记机关咨询电话。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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