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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在本市行政辖区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除外。通俗点的说法就是,对于房屋的新建和装修工程,合同金额超过30万元且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房屋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对于新建市政工程,合同金额超过30万元的项目,应该取得施工许可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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