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如发现串水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自来水,向所在地物业公司或居委会反映;检查是否存在串水点,找到后立即断开连接;大量放水进行冲洗,将被污染的自来水全部排出,直至水质正常后方可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供暖水加入了大蒜素等嗅味物质,除了上述措施外,用户还应该尽快开窗通风。 【详情】
若发现有以下异常现象之一,可以初步判断发生串水。一是打开水龙头会流出带有颜色的自来水,二是自来水有一股大蒜味,三是原本冰凉的自来水变得温热,四是自来水带有咸味。 【详情】
如果地下室发生热水泄漏。请不要贪恋财物,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须迅速离开至室外安全地带。您可以先把窗户打开,保持空气流通,避免缺氧。当窗户无法打开时,可以利用尖锐物品及时破窗。当够不到窗户或无窗户时,请及时打开排风扇等可以通风的设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用手护住头,用湿毛巾或把衣袖打湿护住口鼻,避免水蒸气烫伤呼吸道。您可在脚下垫上物品,靠着墙边沿着安全出口标识往外跑,迅速撤离至室外安全地带,注意请勿使用电梯。随后立即拨打119、120及供热服务电话,告知具体地点、现场情况、是否在地下室、被困人数等。 【详情】
如发生漏水,您可先拨打96069供热服务电话。然后用毛巾等将管道泄漏点缠上,减少漏水,并将水盆放在泄漏点下方。您可以尝试关闭暖气阀门,开窗排放热气,同时要避免触电危险。若热水已流入楼道,请及时通知物业。上下楼梯注意防滑摔伤并及时清理积水。如果泄水量过大,请迅速撤离等待专业人员救援。 【详情】
届时大家可以及时拨打北京热力96069客户服务热线,或者在微信中搜索“北京热力客户服务”在“供热服务”板块进⾏线上报修。 【详情】
本市采暖期为每年11月15日到次年3月15日。本市通常在11月7日开始供热点火试运行,启动热态调试。 【详情】
用户需提前7日向供热单位提出恢复供热申请,由供热单位进行评估,如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恢复供热确认单,用户缴纳本采暖期全额采暖费以及恢复供热人工材料费用,由供热单位进行施工通热。 存在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不能恢复供热。例如用户末端压力过高施工存在风险,临时供热时采取的隔断设施不适于恢复施工的,不能进行恢复供热施工。 【详情】
当小区中某一户或某几户居民家暂停供热后,供热单位会对整个楼门、整栋楼或整个小区的供热管网系统重新进行调整,将“热平衡”调节到适宜的温度。 一般情况下,个别用户暂停供热,几乎不会过多影响其他周围用户的供热质量。“我们也会要求供热单位力保达标供热。” 不过,如果前期评估过程中,供热单位认为,某一用户暂停供热可能会影响他人正常用热,则不会为其办理暂停供热。 【详情】
对一些用户而言,暂停供热的确可能会有一些潜在的风险和隐患。 比如,一些独栋别墅,周围没有紧邻的住户可以为其进行“热传导”,暖气管中的水如果没有完全排净,遇极寒等天气情况,可能会“冻坏”局部暖气管。如果楼房中有多家相邻住户想要同时办理暂停供热,也可能会因气温过低导致暖气管“冻坏”,在恢复供热后出现暖气管跑冒滴漏等问题。 所以供热单位在接到申请后,需要先对用户的房屋条件进行评估,评估后满足条件方可进行暂停供热;条件不允许或可能存在风险的,供热单位将对用户进行劝阻。 【详情】
单个用户的采暖设施是供热系统整体的一部分,供热设施及供热负荷的配备并不会因单个用户要求停热而减少,要求停热的用户仍然占有着供热资源。单个用户虽然暂停供热,供热单位的服务责任并未终止,供热单位仍然承担着管理责任,为其配置供热设施、预留供热负荷,保留用户恢复用热的权益,以及在事故状态下的抢修责任,继而会发生必要的固定成本费用。 供热固定成本费用不会因停热而减少或转移。供热固定成本占比约为30%,供用热双方可参照上述比例收取停暖费基本费用,也可另行协商确定停暖费用。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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